生态环境部等11部门:不“绿色低碳”,非“美丽城市”
2025-01-23    来源:中国环境     作者:

近日,生态环境部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美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建设新时代美丽城市。美丽城市是指符合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 智慧高效建设目标要求,聚焦城市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 探索以城市为载体的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路径的城市。

《实施方案》明确,到2027年,城市生产生活方式绿色低碳转型成效明显,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城区环境明显改善、生态宜居更加凸显、治理效能有效提升,推动50个左右美丽城市建设取得标志性成果,成为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示范标杆。到2035年,城市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广泛形成,生态环境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显著提升,形成智慧高效、多元共治的城市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美丽城市建设实现全覆盖。

“绿色低碳”为重中之重

这份方案特别凸显了“绿色低碳”对于美丽城市建设的重要意义。

在主要任务中,“提升城市绿色低碳发展水平”为第一项。《实施方案》指出,完善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优化城市内部空间结构,促进生态空间与生产生活空间衔接融合。大力发展绿色产业和绿色服务业,不断提升绿色生产力发展水平,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新动能。推动城乡结合部、城郊工业园区绿色低碳发展,完善产业园区环境基础设施。加快城市交通运输与能源体系融合发展,推动交通基础设施绿色低碳改造,推广节能低碳交通运输工具,推进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深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建设,鼓励引导绿色出行。严格执行建筑节能降碳强制性标准,提升新建建筑中星级绿色建筑比例,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积极推广使用绿色环保广告材料。深化国家低碳城市试点。

何为“美丽”,包含哪些衡量指标?《实施方案》从绿色低碳、环境优美、生态宜居、安全健康、智慧高效5个维度,形成18项目标要求。  

其中,要满足“绿色生产”的要求,需要某个城市的碳排放量管理优于全国或全省平均水平,有明确的碳排放量管控目标并得到有效落实,能耗强度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参考指标有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碳市场覆盖行 业单位产出碳排放降低(%)。

要满足“低碳建设”要求,需要有明确的低碳建设目标,并得到有效落实。参考指标有社区低碳能源设施覆盖率(%)、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计算时,考虑城区内配备充电站(桩)、换电站、分布式能源站等低碳能源设施的社区数量占社区总数的百分比,城区内绿色建筑占城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等。  

要满足“绿色生活”的要求,需要计算年人均二氧化碳排放量(吨/人)、绿色出行比例(%),如全市年总二氧化碳排放量与全市常住人口的比值,居民使用城市轨道交通、公共 汽电车、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的出行量占全部出行量的比例。

《实施方案》提出了哪些激励性政策举措?

《实施方案》提出,引导建设各类美丽细胞。持续推动低碳、宜居、清洁、宁静、和谐的生态社区建设。鼓励引导各类园区、厂矿企业、学校、街道、庭院等开展丰富多彩的绿色、清洁、零碳引领行动。推进不同类型城市、产业园区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打造能源清洁化、产业绿色化、排放减量化、资源循环化的协同创新模式。

未来,将多渠道加强对美丽城市建设的资金支持。以城市为载体,探索区域性环保建设项目金融支持模式。拓展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在美丽城市建设中发挥作用,推动各类金融机构加大美丽城市建设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政银合作、中长期贷款优势,创新融资模式。(记者刘良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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