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一起借贷事件持续发酵,律师:《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2025-04-19    来源:鄂尔多斯     作者:杨成义 杨林

3月16日,本网发布的标题为“是民事纠纷还是刑事诈骗?鄂尔多斯一起借贷事件引纷争,律师: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的文章揭示了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富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富源公司时任法人代表屈付和“一房多卖”,用其开发的滨河佳宛小区已抵押给鄂尔多斯农商行和东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贷款的部分房产,又以高出市场三倍的价格顶抵杨俊兰2800万元借款,杨俊兰数次向当地公安局东胜分局报案,警方均以区政法委正在调解为由不予立案。杨俊兰因自己数年上访维权导致家徒四壁,生活陷入窘境。

近日,据群众向本网反映,滨河佳苑小区工程质量存疑,消防控制室卖给业主,消防设施几乎瘫痪,地下室排水不畅,外墙保温时有脱落,小区安全存隐患。政府职能部门被指监管缺失,行政行为让“暖城”百姓“寒心”。

 

开发商任性小区房屋工程质量存疑

 

据了解,滨河佳苑小区系富源公司开发,项目名称:滨河佳苑商住小区1#至5#住宅楼、酒店、办公商业楼及地下停车场,总建筑面积为139297.52平方米,其中地下建筑面积为30292.32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为109005.2平方米。该小区共5栋楼,其中底商有60个,共10个单元,总户数513户,现实际入住440多户,包括外来回迁户91户、万宇20户、伊泰71户、郝家圪卜回迁户71户。image.png 

  该小区业主刘成刚反映称:“我们当初购买房屋时,开发商屈付和承诺,一切都按照图纸和规划设计进行施工,但交房入住后我们的房屋出现了好多工程质量问题,窗户采用不合格的铝合金材料制作,外墙保温用的是易燃材料且容易脱落。”

对此,刘成刚曾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委托第三方机构鉴定认为,富源公司交付的房屋存在窗户所采用的玻璃厚度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判定表》及《变更设计通知单(建变-2010-01)》以及《浮法玻璃质量标准》(GB11614-1999)要求,责令富源公司限期更换,但该小区其他业主的窗户玻璃至今也没有更换。

image.png  刘成刚说:“我购房时合同面积是167.84平方米,网签面积也相同,但住进去却变更成171.19平方米,办房本时面积又大了2平方米多。我向鄂尔多斯市住建局索要施工图纸,工作人员理直气壮的回复我,没有施工图纸。我完全有理由质疑鄂尔多斯市测绘公司与开发商存在利益输送,市质监站李某清、李某梅滥用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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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小区业主何志勤气愤地说“工程质量实在恶劣,防水更是荒唐无比,每到下雨天气,顶层居住的居民最糟糕,外面下大雨屋内下小雨,地下室更是不堪设想,有时候水汪的尽有一米多深,居民担心时间久了楼房基础会不会下沉。购房面积每测量一次面积就增大一次,开发商次次都要收钱,而且超过国家规定误差。更奇葩的是同一单元四楼以上面积超出三楼面积近6平方米,头重脚轻,令人担忧。”

image.png  另有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反映:“小区居民都知道房屋工程质量存在问题,但因富源公司把许多房屋抵押给银行和个人贷款后“一房多卖”,又出售给30余户业主。多数业主害怕所购房产落空,竟然被迫向富源公司实际控制人屈燕萍缴纳了好多额外的费用。”

 

消防设施瘫痪,小区安全危机四伏

 

据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规划局《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定意见表》第7项显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需到消防部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批意见书,地下部分需满足消防和人防要求,经消防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经消防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如不符合,请及时通知规划局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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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据当年施工人员回忆,富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的前提下就进行开工建设,而且未经消防部门验收已投入使用。

在该小区现场,可以明显看到消防设施基本瘫痪,多数楼层没有配置灭火器,消火栓不仅敞开而且没有水袋,地下室水淹的痕迹近一米高,至今没有启用,不仅满足不了消防更满足不了人防。

image.png  更为奇葩的是,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主说,消防控制室早就被开发商当作商品房卖给了王某滨。

物业办一位女性负责人透露道:消防部门多次来小区检查,要给我们下达整改通知书和罚款,我们让找开发商,之后就没有下文了。就小区外墙保温及房屋漏水事宜,曾经多次与开发商协商,就是不处理,前几年因为外墙保温材料脱落,将业主的三辆小汽车砸坏,给赔偿了不少钱呢!要是砸到人后果不堪设想。地下室更是没有人管,部分地方现在还存着积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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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能部门被指监管缺失

                                                          富源公司涉嫌“一房多卖”、工程质量存疑等的问题,滨河佳苑小区数十户居民反映的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曾集体上访维权,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曾成立由政法委牵头的社会矛盾纠纷化解领导小组,该小区30多户业主的问题都得到了解决,唯独杨俊兰的问题搁浅至今,该领导小组一位李姓负责人表示,“杨俊兰的问题未解决,是因富源公司屈付和的女儿屈燕萍不同意。”

据了解,去年东胜区政法委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后富源公司再次反悔,目前此案未结事未了。

有部分业主透露,“据说图纸规划19层,开发商为了谋取利益,私自加高两层以及住建局给富源公司贷款500万元等问题,曾多次向时任东胜区住建局李局长和现任的高局长反映,要求提供施工图纸遭拒,甚至连看一眼都不给。”

该小区业主刘成钢还说:“就滨河佳苑小区存在的问题曾经向鄂尔多斯市住建局质检站反映,原站长装聋作哑。就上述问题,我们小区业主曾经多次向东胜区住建、规划、质检、消防等部门反映,但至今没有结果。”

据悉,滨河佳苑小区已经建好入住十余年之久,目前还没有通过竣工验收,但部分住户却拿到了不动产权证。

对此,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党委书记、律师宋晓江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建筑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其他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负责返工、修理,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那么,滨河佳苑小区业主反映的一系列问题,相关职能部门在该工程未进行验收、小区不具备入住的情况下就为部分住户办理了不动产登记证,而小区安全隐患危机四伏却无人问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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