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国人大代表、德力西集团董事局主席胡成中带来了一份关于遏制逐利性执法,保护营商环境、法治环境的建议。“2月17日的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总书记特别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胡成中表示,这些趋利性执法的乱象,严重损害了广大群众对法治基石的信任和敬畏,挫伤了民营企业投资发展的信心,破坏了来之不易的社会经济发展大局,也滋生了执法人员的腐败行为。中央对此高度重视,去年底国务院以“加快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为主题,进行第十一次专题学习,总理指出2025年要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稳预期强信心。国家发展改革委也表示,要及时对罚没收入增长异常的地方进行提醒,必要时进行督查。胡成中建议,从长远来看,要从根子上治理趋利执法问题,关键还是要从制度设计上斩断“执法-获利”的利益链条。他建议其一应彻底落实执法部门“收支两条线”制度,其次制定更为清晰、严谨的异地办案协作机制,其三可发挥上级政府、本级人大的监督、干预职能。
张强代表:
建议细化罚款档次
避免“一刀切”和“顶格罚款”
全国人大代表、国网泰兴市供电公司职员张强对罚款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针对罚金与企业违规行为不匹配,罚款过多的问题,张强呼吁,应建立罚款金额与企业规模、违规情节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比如当下应更加细化罚款档次,可根据企业规模、违规行为的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制定差异化的罚款标准,从而避免“一刀切”和“顶格罚款”。在量化处罚档次上,可推行“阶梯式罚款”,对初次违规且危害后果轻微的企业,以教育整改为主,不予罚款;但对多次违规或情节严重的企业,则逐步提高罚款金额,体现执法的公平性和合理性。针对检查考核过于频繁的问题,张强建议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减少重复检查。张强表示,可由地方政府牵头整合检查事项,联合市场监管、环保、消防等多部门同时检查,实行“综合查一次”,避免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并且可建立检查考核清单,明确各部门检查事项、频次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对同一企业的检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超过2次,特殊情况需报备批准。对于执法透明度不足的问题,张强提出,应加强执法透明度与监督机制,公开执法流程和标准,公开检查考核依据、流程和结果,确保执法透明。此外,还应建立企业申诉机制,设立专门渠道,受理企业对检查考核和罚款申诉,及时纠正不当执法行为;另一方面,可强化执法监督,如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对行政执法进行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杜绝“以罚代管”现象。
齐明亮委员:
建议检察机关建立健全
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管理机制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德恒(石家庄)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齐明亮在继续聚焦民营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把目光放在了“规范罚没款的收支,遏制逐利性执法”这一主题上。“逐利性执法是指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目的,通过违规执法、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手段,对企业进行过度干预和侵害的行为。”齐明亮介绍,他在走访调研中注意到,逐利性执法虽为个别现象,但影响不容忽视。在一些逐利性执法案件中,执法机关所采取的罚款、扣押、冻结财产的措施,会直接影响企业的资金运转。尤其是一些民营企业,一旦遭遇逐利性执法,甚至会面临无法正常运营的风险,因此遏制逐利性执法,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势在必行。“不久前召开的民营企业座谈会提出‘要强化执法监督,集中整治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切实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这也让我对提案有了更明确的思路。”齐明亮建议,检察机关应通过建立健全趋利性执法司法线索管理机制,深化与公安、法院、行政机关的协作机制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趋利性执法司法问题的整治力度,推动形成长效机制。